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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独家|15年前离奇杀人案巨变:最高检认定原审“确有错误”,建议重审
本报记者 郝成 翼城报道
“……刑事裁定确有错误……建议最高院对原审被告人李文浩、李慧、董昀、李翠仙故意杀人、包庇、妨害作证一案重新审判”——3月6日上午,董昀、李翠仙在山西翼城县检察院办公室领到了最高检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值得注意的是,这份通知书的编号为“高检刑申复通[2018]1号”。
至此,15年前轰动山西临汾的一起惨烈杀人案,迎来目前最大变化。
2003年10月2日晚,在翼城计生局工作的马朝晖,在家中草遭杀害,身中49刀。此后,李文浩、李慧两次作为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但最终因证据不足而告终;但2006年2月14日,警方对李文浩、李慧、董昀采取强制措施,原警察董昀最终因涉包庇罪被原审裁定十年有期徒刑,董昀坚称无罪,于2016年2月13日结束10年刑期出狱,随即向最高检进行申诉。
而李文浩、李慧此前则被认定故意杀人,先后被判处死刑、死缓,目前仍在服刑。据此前报道,李慧系死者马朝晖妻子,李文浩则是当地一名记者。且案发后,还有人借此案进行敲诈勒索,背后故事极多。此案曾多次被媒体报道,著名媒体人万茵更耗时4年,深入调查此案后出版20万字调查报告《真凶并未走远》,详解背后种种隐情。2016年11月19日,央视新闻调查栏目以《谁是真凶》为题报道了此案。
“我们昨天正在去北京的路上,接到电话说最高检来文书了,让我们当面拿。”3月6日中午,董昀告诉记者,昨日,他和李翠仙乘坐火车到石家庄站时,接到电话,随即下车返回山西翼城,近日上午十点,山西省检察院人员当面向他们宣读了最高检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
董昀告诉记者,当省高检人员读到“经本院复查认为,原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他忍不住开始落泪,而读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晋刑一终字第18号刑事裁定确有错误”时,他痛哭。在场人员不得不劝他平复情绪。
最高检这份两页纸的通知,在最末一段写道:“本院决定,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建议最高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原审被告人李文浩、李慧、董昀、李翠仙故意杀人、包庇、妨害作证一案重新审判。”
“我认为就是一个无罪案件,理由是他目前没有人任何证据证明李文浩杀人。”李文浩申诉代理人蔺文财3月6日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时称。蔺文财系2013年介入此案,也是最后一次一审辩护人。该案此前曾两次发回重审。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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