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裸与恐惧,古代仗刑打屁股有多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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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裸与恐惧,古代仗刑打屁股有多疼?

“杖刑”(题目的“仗”写错了),也就是用棍子打屁股,作为中国古代最常见的刑罚,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

上古时期已经出现杖刑,到梁朝时成为正式刑罚

根据历史资料的记载,早在上古三代尧舜禹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杖刑”。

根据《汉书》的记载,禹“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也就是说,由于禹认为,人们道德衰败了,于是制定了对肉体的刑罚,后来的商汤和周武王都延续了这一做法。

于是,后来就出现了杖刑和笞刑(就是鞭刑)。《尚书·舜典》里面也记载:“鞭作官刑,扑作教刑”。

不过,那个时候,杖刑还主要是临时的刑罚。直到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制定了《梁律》才以杖刑作为正式的刑罚。

到了隋朝之后,隋文帝名人废除了之前的鞭刑、枭首等酷刑,正式制定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

到了唐代之后,唐朝沿用了隋朝的五刑制度,略有更改。

唐代杖刑适用于较轻的罪行,但也有人因杖刑丧命

不过,那个时候的杖刑是有一定之规的,而且适用于较轻的罪行。

比如唐代的《狱官令》记载:“杖皆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讯囚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五厘。”

根据唐代的尺寸来看,一尺约等于30厘米,也就是说最长的三尺五寸也不过90厘米。根据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唐代的时候,所谓杖刑多用在询问囚犯的时候使用。

不过,唐代杖刑已经非常凶狠了,受刑者有的时候要面对非常巨大的伤痛。唐玄宗就曾经在一篇诏书中说:“徒非重刑,而役者寒暑不释械系。杖,古以代肉刑也,或犯非巨蠹而捶以致死。”也就是说,经常有犯人因杖而丧命的。

而且,到了武则天时代,还出现了杖杀的制度。比如,公元701年的时候,有个叫李重润的人,被人陷害,于是武则天令人将其杖杀。

武则天发明“一顿杖”,板子没有定数

最变态的是,武则天时期还出现了一顿杖。什么叫一顿杖呢?就是打一顿饭的功夫,至于这一顿饭打多少下,完全没有定数。

那么,打多少下,打多重,就没有了一定之规。马端临在《文献通考》里面就说:“只曰一顿而不为之数,行罚之人得以轻重其手,欲活则活之,欲毙则毙之。夫生与死,捶楚与刀锯亦大间矣。”也就是说,一顿杖的威力要比捶打和刀锯更凶狠。

到了宋代,杖杀(活活打死)就成为了制度性的法律,主要适用于恶逆罪,也就是说造反,杀父母等罪行。

此外,唐代还正式出现了臀杖。在唐代以前,杖刑主要背、腿、臀部等,必须要平均打。但是,臀杖出现之后,则有了只打臀部的杖刑。

明代杖刑有多恐怖?打人者训练时,必须要把砖打裂

不过,杖刑集大成者是在明代。明代的杖刑,真的是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我们首先从锦衣卫训练执杖手这一点,就看到杖刑有多凶残。

根据清代查嗣瑮《查浦辑闻》的记载,锦衣卫主要是找一些地方的地痞少年,“诸恶少年习杖时,先缚草为为二人,一置砖于中,一纸裹其外,俱以衣覆之。杖置砖者视之若轻,徐解而观,则砖都裂;杖纸裹者视之极重,而纸无分,能如是则入选。”

也就是说,这些地痞练习打人,是用砖头和纸张作为对象。打砖的时候,表面上看上去打得很轻,但是能把砖打裂。打纸的时候,看上去打得很重,却连纸都没有打破。

可想而知,能够打碎砖的力道,打到屁股上,受刑人肯定非死即残。

到了明武宗时期,杖刑又有所发展,开始了对大臣进行脱裤子打屁股,以示羞辱。

在明武宗朱厚照时期,出了一位飞扬跋扈的太监刘瑾。明武宗喜欢吃喝玩乐,甚至拿发动战争当过家家的游戏。

有一次,明武宗想要南巡,于是一群官员就对其进行劝谏。刘瑾借此就对这些劝谏的官员进行摧残。刘瑾命人对这些官员进行杖刑,仅一次就打杖打了146人,其中11人当场死亡。

后来,因为大礼仪事件,又对134名大臣进行杖刑,当场死亡了17人。

打板子有多疼?能把屁股上的肉全部打烂

那么,究竟在明朝时候,打板子能多疼呢?

我们不妨举神宗朝一个例子。

明神宗万历小的时候,朝政主要由内阁首辅张居正把持。后来,张居正的母亲去世了,万历决定对张居正夺情,也就是不让他回家守孝,继续治理朝政。

一群儒家官员自然不能允许这样有悖纲常的事情出现,于是纷纷上疏劝阻。万历一怒之下,对这些大臣进行杖刑。

根据《万历野获编》的记载,大臣吴中行被打之后“刲去腐肉数十脔,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也就是说,把屁股上的肉都打烂了,导致他的一条腿都残废了。

还有的大臣,如沈思孝是“剔去腐肉,以黑羊生割其臑,敷之尻上,用药冯裹,始得再生,及行戍东粤,徒步过岭,血犹涔涔下也”,意思是这个大臣被打之后,必须把屁股上的腐肉挂掉,用黑羊前腿上的肉缝补上去。但是,路走长了,血就不断的往下流。可见其疼痛。

还有大臣如邹元标直接被打成了残疾,每到阴天的时候,骨头就隐隐作痛,导致他晚年都不能给人作揖。

从这些被打大臣的结果来看,我们就应该能够想到古代的杖刑,究竟有多恐怖了。

就是平时说的暴露狂?

我遇到过这种人两次,一次是我上初一时,在我们的镇上有一个修鞋匠,他的摊位就在我妈妈的摊位旁,平时大家都认识。虽然我从未与那人讲过话,但我也曾悄悄观察过他,几乎在他工作时始终是一个姿势,坐在一个半高的小马甲板凳上,两腿靠拢,上面摊有一小块皮革,遇到有女性来补鞋,他的目光总是有意或无意地瞟别人,可以用贼眉鼠眼来形容,加上他人又黑,大热天总把领子扣的紧紧的,总穿一件已变成灰白色的长袖衫,平时没什么表情,说话还有些口吃,加上几十岁还是单身。所以在我看来他有点可怕。一次我找他补鞋,站在他前面时,突然他把下体展现在我面前,当时的反应就是好恶心,然后转身换了一个位置站。后来再看到他时我打心眼里鄙视他。也再不找他修补了。

另一次发生在前几年,那天上午我独自在家附近的公园里锻炼,由于快接近中午,人不很多,正当我投入地锻炼时,一个中年男人来不到离我有10米远的位置,朝我露出下体。这次可把我给激怒了,秒速把声音降低几度,发出一种有威慑力的吼叫,那人估计也没想到我这样,边撤退边观察我的动静,走走停停,见这情况 ,我随手拿起地上的一根棍子,边骂边上前追赶。努力表现的让自己无比威猛甚至野蛮。大概追了25米,前面就是马路,他跑向对面的路上,最后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这两件事发生以后,我告诉自己,尽量在人多的地方呆,遇到单身异性靠近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尽量不与他发生目前对视。情况发生时,要表现的很爷们。不要让他认为你软弱。

当然,遇到危险时,除了要保护自己,还要观察现场情况 ,要见机行事。该出手时才出手,一定要沉着冷静。当人身受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如果女性朋友能会点武功,即使是花拳绣腿,在关键时比划两下我认为也给对方一个威慑。我自己曾这么使用过。

你认为有哪些令人惊奇的事?

1998年2月14日,距离春节还有两天,而且这一天情人节正巧赶上了周末,手里捧着鲜花的年轻男女随处可见,武汉长江大桥一如既往的繁忙。整个上午,大桥就非常的拥堵。

但就在这样繁忙的情况下,在上午10点08分,长江大桥的引桥上突然传出一声巨响。那震响,把汉阳桥头公厕的玻璃都震碎了,里边正蹲坑的人可遭了殃,顾不得肚子疼,慌忙间提着裤子就跑了出来。

慌张的人们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只见大桥上,一辆公交车被大火烧的仅剩下黑乎乎的架子。而在其四周,则是痛哭惨叫的幸运者,以及满地的血,以及残缺的肢体,场面十分的恐怖。

当时现场的目击者回忆,现场又呛又涩,空气中弥漫的不知是炸药还是血的味道。有位老人从汉正街买完东西回来,正好赶上这一趟爆炸。他看见出事的公交车的车门上,一直有鲜血往外流淌,有两人被炸飞掉到大桥下的京广铁路上,已经完全变形了。

更恐怖的是,有一条大腿被炸飞,落在了一辆出租车的棚顶上,司机哆哆嗦嗦地把这条穿着裤子的大腿取了下来。而在桥栏杆附近,还有一只手,上面涂了红指甲。随后,周围的一些人都纷纷开始救人。

但是,因为场面过于血腥,很多人被吓得走不动,在路边呕吐起来。爆炸发生后,警方很快赶了过来,一边封锁现场,一边把伤员送到医院,随后开始清理现场。经过三次的全面搜索和统计,警方最终确定现场有16人死亡,30人受伤;共清理出了241袋残留物。

通过侦查,发现公交车爆炸地段的大桥上有一个十厘米深,脸盘般大的炸洞。而根据这一炸洞的形状,专案组推断在爆炸的那一瞬间,炸药是被人为的放在公交车上的,而不是提前安置在大桥上。

毕竟,如果炸药是提前安置在大桥上,那爆炸后所形成的炸坑会是放射性。而且,法医在对从现场整理出来的200余块尸体检查时,也进一步的证实了炸药是被安放在公交车上的。而且16具尸体中,大部分上半身都比较完整,但是下肢都被炸的粉碎。

警方对清理出的241袋残留物进行筛选,从中并未发现遥控装置残留。相反的,他们发现了一些类似导火索的残留物。也就是说,当时有人把炸药带上了公交车后,这个人也乘上了公交车,最后可能亲自引爆炸药。

而除了这类似导火索的残留物外,警方还发现了一封“遗书”。这封遗书位于爆炸公交车的后半部,信封完整,而里面的内容很有文艺范,大概就是被男朋友抛弃了,她最后选择自杀。而针对这一封“遗书”,警方也从16具尸体中找到了这个女孩。

但是,在警方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后,发现这只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青年,平时就经常进行这种风格的文学创作。在其家里,类似这种风格的文章还有几十份。最为主要的是,这个女孩没有接触过炸药,也不懂得任何爆破的知识。

最后,警方认为她构不成自杀和他杀的条件。紧接着,警方又怀疑者是否和这辆公交车的司机,或者是售票员有关系。警方通过调查和走访,得知这一辆公交车是被司机和售票员承包的,每个月的生意都不错。

而司机和售票员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需要养活,平时家里也没有什么矛盾,更没有任何前科和劣迹。而且,在爆炸时,司机一直在驾驶室而售票员则在车内挤着卖票。警方最后也将二人的嫌疑排除了。

司机告诉警方,在爆炸的前一天晚上19点30分,收班后他将车子停在公交车的停车场,并对车内进行简单地打扫,但却未发现任何可疑的东西。而在爆炸这一天的早上9点多,他还对车内再一次的清洁,依旧没有可疑的异物。

那么,谁才是真正的凶手呢?此外,谁距离爆炸点最近呢?

法医对200余块尸块进行整理,其中1号、10号,以及11号等三具尸体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因为离爆炸中心越近的物体,会被抛得越远,被炸的越粉碎。而这三具尸体,是整个爆炸案中被炸的最惨不忍睹的。

10号位于爆炸中心东北的26米远,11号更是位于爆炸中心西南的31米处。也就是说,这两具尸体是距离爆炸中心最近的。而从两人被炸飞的方向来看,当时炸药位于两人的中间。那么他们是否会是凶手?亦或者说,有人是受害者?

而且,在炸药被引爆的瞬间,他们处于车内的什么位置,是站着还是坐着,亦或者是蹲着?更为关键的是,炸药是怎么被引爆的?

案发后三天,警方接待了617名认识人,确定了16具尸体中13人的身份,仅剩下三人无人认领,而这三人,正是被重点关注的1号、10号,以及11号。随后,在经过缝合后,照片被放在电视台和报纸进行投放。

不久,有人来认领了1号尸体。1号尸体是一位失足妇女,认出她的则是和她一齐工作的姐妹。根据警方的调查和走访,得知这位1号的经济条件不错,在老家有自住房,还有门面出租。

她性格开朗,在案发的前几天,一如往常的吃吃喝喝,通宵打麻将,没有任何厌世和极端的思想。因此,她的嫌疑也被排除。这么一来,就剩下10号和11号的嫌疑最大了。

2月15日,专案组找到了一辆一模一样的公交车,开始对现场进行还原。专家在被炸毁车辆和完整车辆上进行测量,初步推断出,紧贴着爆炸中心的是一张椅子,而且根据死者的损伤程度来算,炸药量在10公斤左右。

随后,为了验证10号和11号的直接关系,专家通过对椅子炸飞碎片,以及尸体被炸飞的方向进行测验,发现椅子和尸体被炸飞的方向一致,而且当时两人中有一个在炸药包的外侧,一个在里侧。

而且,通过车里地面的高度、椅子的高度,以及车梁的损害程度,专家把爆炸中心精确到了5厘米之内。还原爆炸现场后,当时爆炸的情况是,炸药是在公交车倒数第二排,靠窗的单人椅子旁被引爆的。

而在炸药爆炸的那一瞬间,10号正坐在椅子上弯着腰,用双手扶住了地上的炸药包。而11号,则是蹲在10号的旁边,正面对着他,而后点燃了导火索。也正因为如此,在爆炸发生后,11号被炸飞出去时,只有屁股没有被炸碎,因为它里炸药之间较远。

因此,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确认10号和11号十源,从而解开谜案。也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专案组在残留物中拼出了一个身份证残片,得到了汤喜林、江西省武宁县,以及圆村、15组等字样。

在已确认的死者和受伤者里面,都没有发现汤喜林的名字。这么一来,他有可能就是10号或11号了。这一消息,让专案组的人员为之振奋。经过大量的调查和走访,专案组在硚口区长堤旅社的登记簿上,发现了汤喜林的入住名字。而且当时汤喜林还不是一个人前来,其身边还有一个叫齐杏献的人。

在两人住过的房间,专案组在床下找到了一根48厘米长的祈蒙山牌导火索,但经过对地面提取尘土进行化验,没有在房间中发现炸药的制作成分。也就是说,这个炸药是提前准备好的。为此,专案组立即赶到江西。

但是,到了江西后却闹了个乌龙,原来汤喜林的身份证在1997年7月时,就在武宁的客运车上弄丢了,而且他在2月14日时也没有去过武汉长江大桥。而在第二天,专案组也见到了齐杏献。

齐杏献告诉警方,1997年在武宁罐头厂打工时,把身份证借给了一个叫曹军的工友。但后来,曹军把齐杏献的身份证弄丢了,还赔了他50块钱。但好在,通过齐杏献,专案组又得到了曹军这一线索。

在对曹军进行调查时,发现他在罐头厂离职后,曾到黄山卖了一段时间的字画。到了1998年1月时,曹军便回了老家武宁县,在一家玉明旅社打工,与一名叫邹昌力的工友关系较好。据老板所说,他仅知道曹军是武宁人,但家住哪里却不知道,而且就连曹军是否是真名也不确定。

为此,专案组又开始调查邹昌力。在石门楼镇的一个村子里,专案组见到了邹昌力的母亲,通过对她的血样提取,经过鉴定,最终确定10号就是邹昌力。邹昌力曾在钨矿打过工,懂得爆炸知识,负责炸药放炮。

因为家庭条件差,邹昌力曾定下了一门做倒插门女婿的亲事,虽然得到女孩家人的认可,但是邹昌力却认为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所以,两人谈过恋爱,但还未到领证的程度。在邹昌力外出打工的事后,女孩和别人谈起了恋爱。

邹昌力的母亲得知后,曾骂邹昌力没用,说未婚妻迟早会找了别人。而邹昌力知道后,也是郁闷和悲愤,甚至对女孩说要报复她,以及说会炸火车,炸汽车。在2月1日时,邹昌力曾把曹军带回家中,两人同睡一张床,同抽一根烟,甚至吃花生时也要分两半,你一粒我一粒。

2月7日,两人一同上山,带回10公斤炸药。2月8日时,两人拎了一编织袋炸药离开家,说要去武汉打工。而在爆炸案现场所发现的,就有白色编制袋碎片。2月13日下午16点,两人住进了长堤旅社,而这里距离爆炸现场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在2月14日的9点多,两人拎着10公斤硝铵炸药离开长堤旅社,乘坐上一路专线电车,最后在10点08分发生爆炸。

最后,专案组找到了曹军暂住的出租屋,找到了他的指纹,经过对比,确认11号就是曹军。而且在出租屋里,专案组还找到了一枚雷管,一幅画像和一首诗。而诗的结尾,则是“在美丽的地方,结束我不美丽的人生”。

虽然案件破了,但是关于两人为何要寻死,而且为何要带着炸药在电车上引爆等却难以得知。而且,曹军这个姓名是否是真的,他究竟是谁,为何要隐瞒身份等更是充满了疑惑?

为此,很多人都说同性恋情侣自爆殉情了。可不管他们是谁,取向如何,可这不能成为他们炸公交车,伤害他人的理由。

电影误杀讲述了什么故事?

陈思诚监制,柯汶利执导,肖央、谭卓、陈冲、姜皓文主演的《误杀》正在热映。

上映两天票房超8000万,豆瓣超2万人打分7.5。

《误杀》翻拍自印度高分卖座电影《误杀瞒天记》。

翻拍有这样的口碑和成绩,在华语犯罪悬疑商业片中,算是难得。

也证明了陈思诚作为监制眼光的独到,还有六位新人编剧的合作无间。

最后为我们呈现出了一部悬疑深、反转强、节奏快的电影。

在原版的结局中,主角一家瞒天过海,逃避了法律制裁。观众拍手称快。

如果《误杀》也这么拍,那估计你我是等不到它上映的。

因此,结局肖央饰演的李维杰一定要自首。

这成了很多网友诟病的一个原因,觉得这是对审查制度的妥协。

是不是妥协?

是,但又不全是。

要让他自首,但又不显得突兀,既要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还要兼顾作者表达,非常考验这六个编剧的功力。

如果你真的看懂电影里的所有细节和隐喻,你一定会对这部电影另眼相看。

01、人是谁杀的

李维杰会自首,是因为人就是他杀的。

李维杰的大女儿平平(许文珊 饰)在夏令营被当地高管都彭(姜皓文 饰)的儿子素察下药侵犯。

之后素察用这段手机视频要挟平平和他在仓库中再度春宵。

平平将此事告诉了母亲阿玉(谭卓 饰)。

二人等素察前往仓库后想合力夺回手机。

慌乱中平平用铲子击倒素察。

此时的素察应该没有死而是进入了假死状态。

因为发生吞舌导致暂时窒息。

李维杰看拳击赛的时候已经给观众科普了。

拳手发生吞舌后需要有人把他的舌头抽出,不然就真死翘翘了。

母女二人以为自己“杀”了人,第一时间想把人放棺材埋了。

运“尸体”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细节。

“尸体”因为车子失去平衡倒在地上,镜头还给了手部一个特写。

这个意外有可能让素察吐出舌头,所以在棺材中醒过来。

后来警察打开棺材的时候,棺材盖上有血迹,但是大女儿打倒素察的时候并没有一丝血迹,说明素察在棺材里还是活着的。

李维杰作为一个看过1000部电影的资深影迷,他知道人在棺材里可以活多久。

还有一个细节,李维杰平时会去给僧人布施,僧人都会接受,但是误杀这件事发生后,僧人却拒绝了并说道“无相布施才有无限功德。”

这也暗示了李维杰有罪。

最直接的证据在影片最后,李维杰和都彭夫妇的对话。

他说“我没能让妻子女儿不受到伤害,我能做的就是不让她们再次受到伤害,关于这件事我也很抱歉。”

“再次受到伤害”,指得是如果素察有机会活着,一定会再次报复他的女儿。

这也侧面证明李维杰当时为了确认素察的死活打开过棺材,最后他选择将素察活埋。

也呼应了李维杰开头讲的小故事。

02、为什么要自首

促使他去自首的原因,有两点。

第一点是他看见了小女儿安安的考试试卷。细心的你会发现,这张试卷原本只考了70分,是用涂改液改成了100分。

因为李维杰说过安安只要考100分就给她买口琴。

再联系电影中的这个情节,他们一家在影院看电影《天才枪手》,这是一个讲考试作弊的故事。

小小年纪的安安已经学会了撒谎,所以李维杰拿到试卷的时候才会神色凝重。

此时背景音乐响起了韩剧《天空之城》的插曲《we are lie》,隐喻不言自明。

他去自首是要以身作则教育孩子。

第二点是因为素察失踪案,警察滥用私刑激起民愤,导致了民众上街抗议和一系列的暴乱行为。

秦沛饰演的颂叔说过李维杰的父母死于暴乱,他选择自首也是想让暴乱停止。

李维杰自首,母女二人认罪,这个情节致敬了《嫌疑人X的献身》。

03、尸体埋在哪里了

尸体埋在警察局里,这点和原版一样,也对应了最后警察不方便透露藏尸地点的原因。

关于这一点,电影中段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大坑特写。

因为李维杰是新警局网线的承包商,他要将尸体埋到这里,非常方便也不会引起怀疑。

04、为何哪哪都有羊

羊在宗教里有替罪的隐喻。

在《圣经》中,上帝为考验亚伯拉罕,让他将儿子以撒作为燔祭献给上帝。亚伯拉罕出于敬畏答应了。当他正要举刀砍杀儿子时,上帝相信了他的忠诚并及时阻止了他。

于是,亚伯拉罕就将附近的一只羊捉来作为祭品献给上帝。

羊的要素是原版没有的,在剧情的每一个关键转折点上都有羊的身影。

第一次是李维杰在河边处理素察的车子,被羊看见了。可以理解为羊看见了李维杰的罪行。

第二次是警察开枪打死了一只羊,可以理解为羊代替李维杰被处罚;

第三次是警察开棺验尸,躺里边的是上次警察打死的羊,可以理解为羊帮男主掩盖了真相;

第四次在寺庙里,李维杰决定认罪后,看见了一只活羊在眼前路过。

05、关于片名

原版《误杀瞒天记》的英文名字是“Visual”,视觉的意思,直指案件中的核心,视觉错误。

《误杀》的英文名字是“Sheep Without a Shepherd”,直译过来是没有牧羊人的羊,意译“乌合之众”。

牧羊人等于是片子的警察,羊则是普通民众。

颂叔有一句话“羊只要能好好的吃草,才不会管是谁在薅他们身上的毛呢?”

意思是普通人只想好好过活,才不管当权者是谁。

如果有一天,牧羊人成了屠夫,羊群也是会奋起反抗的。

在电影里表现为民众上街打砸抢,搞无政府主义运动。

这段情节和今年的大热门电影《小丑》有异曲同工之妙。

《误杀》借一起案件折射出正义缺失,当权者欺压百姓,导致民不聊生,苦不堪言。

但电影同时也对无政府主义的暴力行为保持警惕。

最后李维杰自首,暴乱结束,也象征着牧羊人和羊是共生关系,二者缺一不可。

最后彩蛋里肖央的眼神,和《杀人回忆》里的宋康昊如出一辙。

秦沛的笑

电影的结尾记者采访秦沛问他怎么看,秦沛给了一个很耐人寻味的笑容。

既有一种他早就看透真相的味道,也有一种打破第四面墙的感觉:与其问我,还不如问观众怎么看呢。

关于彩蛋

彩蛋呼应了开头李维杰讲的那个小故事。

至于他会不会越狱,可以参考开头他引用《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台词:

燃烧杀手与赵月娥到底什么特殊关系?

懂易容,精通黑客技术,身手了得,用两个字来形容这名杀手的话,那只能是“专业”这两个字。

专业杀手都来自于特殊的组织,《燃烧》中的这名叫丁辉的杀手正是来自于培养杀手的特殊组织,通常情况,能够接触到这样的组织的人都并非常人,基本都是道上的大佬。

丁辉并非是赵月娥雇来的,丁辉是许家福雇来的,大家是否还记得丁辉是怎样出场的,丁辉首次出场是在飞机场,他坐的是国际航班,是的他并非中国人,他是南国人(电视剧里叫南国)。

当年许家福正是偷渡去了南国,起初,许家福在南国做得是毒品生意,赚到钱之后便暗中扶持了许军成为了联达纺织厂的掌门人,什么英雄救美,什么吴贵祥因服用“大补”药住进医院,都是许家福一手导演的。

在帮助许军上位后,许家福在南国整了容摇身一变成了南国道上的一个大佬,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大佬的身份许家福可以接触到特殊组织。

1995年,开棺验尸案中的DNA样本被调了包,警方检测的样本是许达和许达父亲的,是许达和许广义偷偷挖开了许达父亲的坟墓,许广义和罗红英正是因为此事被灭了口。

2016年,警方在北山山洞发现了罗红英的尸体,赵月娥在看到新闻后便叫来了杀手丁辉,确切地说是赵月娥让许家福派来了杀手丁辉。

丁辉是退伍军人,身手了得,同时其还精通中文和英文,在监视了高风一段时间后丁辉在赵月娥的授意下要除掉高风。

人家高风可是有主角光环的,杀手丁辉自然不可能杀掉高风,杀手先是在高风屋里的矿泉水中放了药,待高风昏倒后杀手便将高风装到了一个大行李箱中,就在杀手准备开车将高风带走时刘青叶赶到了,高风主角光环施威,就问你杀手丁辉慌不慌。

刘青叶一边驱车追赶杀手丁辉的车一边联系当地警方,很快杀手丁辉便陷入了警方包围圈,杀手自知插翅难逃,人家是可是专业杀手,有职业素质的,逃不了就得自杀殉职。

所以啊,杀手丁辉就故意和大货车相撞,一方面杀手丁辉是为了自杀,另一方面其也是想撞死高风,我只能说这个杀手还是太年轻,有主角光环加持的高风就是无敌的存在,懂不?

总之,谁跟高风做对都不会有好下场,杀手丁辉只是炮灰,接下来就是许家福、赵月娥,最后就是许家桐,大家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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