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大神,有哪些白菜又好用的平价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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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大神,有哪些白菜又好用的平价口红?

森林作为一个资深口红控,一见到有关口红的话题,就有点情不自禁要说点什么了。

大牌口红人人都爱,但受到价格限制不能每个色号都入。这时候,就会出现很多大牌的平价替代,甚至有些小众品牌还会出一些令人惊艳的色号。简直是贫民窟女孩和口红控女孩的福音啊!

下面,我就来分享一下百元以内的平价又好用口红。

LBR

成立于法国,其实是国货之光,被很多国内的博主誉为是“性价比最高的国货口红”。平均价格在65元左右,平价却质量上乘,色号多且颜色齐全,润泽度和百搭程度不输任何一线大牌。

她们家的34号,与mac目前大热的牛血色很接近,不过她砖红色更加突出一点。

32号,是将流行的西柚色和奶茶色以及橘色结合了,看起来非常温柔,水润,让人一见就喜欢的颜色。

WYCON

Wycon是意大利平价彩妆品牌,平均价格50元左右,但是质量很不错滋润且持久,很多色号都与众多大牌色号接近,可以做其平价替代。比如Glamourlipstick系列的15号,有点像纪梵希的N11,上唇高级好看,并且显白不止一点点。

另外,47号枫叶色,和土脏橘颜色也质感十足,非常适合复古风妆容。

LILY LOLO

来自英国的小众彩妆品牌,价格在100元左右。她们家的口红给人一种水嘟嘟的果冻质感,尤其是那款水蜜桃色,真正就像是把整颗成熟的水蜜桃擦在了嘴唇上,一看就是夏天的感觉。艾玛沃森也曾经在自己ins推荐过这家。很多明星也种草过她家。

inglot

昨天有推荐过她们家的眼影,今天来推荐一下她们家的口红。与平价眼影一样,她们家的口红也走平价路线,价格在80元左右。质量和颜色与眼影一样出彩。

超温柔的19号色,厚涂红棕色,薄涂奶茶色,浆果超正的33号。

445号,奶茶色哑光唇膏,虽然是哑光质地,但是一点也不拔干,并且持久度很nice。

20号,唇笔造型,介于正红和玫红之间,对于黄皮和白皮都非常友好,哪怕是素颜也能提升整体气色很多倍。并且滋润度看上去接近兰蔻的质感。

最混乱的家庭关系是怎样的?

婆婆一共有四个孩子,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结果三个姑子都离了婚,她们每个离婚后都要回娘家,住在弟弟和弟媳妇的家里。

弟媳妇说,大姑姐她们每次来她们家住,从来都没有人给她打招呼说一声。

姑姐她们来之后每次都是娘几个凑在一起说家里的事情,可当弟媳妇一打开门,一进来却没有了声音,这样的事情让她很尴尬,感觉一直被当作外人在防备着。

最过分的是大姑姐与自己同一年结婚,结婚后就和丈夫一直住在娘家,结婚半年就离了婚。

那时大姑姐已经怀孕,弟媳妇很同情她,生孩子的时候都是她在帮忙给上下跑,还出钱给大姑姐请保姆照顾她。

弟媳妇觉得自己对大姑姐已经仁至义尽,大姑姐带着孩子在自己家里一住就是九年,这些年她们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

弟媳妇不堪其扰,想让大姑姐带着孩子搬出去住,但是婆婆却一直拦着不让。

婆婆对儿媳妇说,三个姑子离婚关你什么事情?她是一家之主,这个家里由不得儿媳妇来讲话,如果要搬走,也应该是儿媳妇和儿子搬走。

但是现在他们住的这个房子两百多平的复式房子,却是儿媳妇和儿子赚的钱,在婚后三年才买的,明明是自己和丈夫买的房子,现在却被婆婆逼得要搬出去住,这是她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对于媳妇和自己妈之间的矛盾,弟弟是什么感受?

儿子小姜说事情闹到这一步,跟他也有很大的关系,但是他老老婆比较强势,自己的姐姐确实现在有困难,他也和姐姐商量过,但是两个人都不听自己的。

小姜曾经告诉妻子他们搬出去住,父母年龄大了,总不可能让父母出去,但是妻子不同意这么做。

他也自己曾经给大姐发短信让她搬出去,在外面租房子,自己给姐姐一个几百块钱。

但是大姐没同意,还说父母不会同意她搬出去住,又说弟弟为了老婆赶亲姐出门的事情都做得出。

其实这位大姑姐自己是有房子的,但是她把自己的房子租了出去,一个月三百元,说是嫌她的房子离学校太远,孩子上学不方便,如果自己搬出去住,父母没法帮她带孩子了。

弟弟想到了一个方案,给姐姐一个月几百元租房子,这样她就可以带孩子搬出去在外面住,并且让父母一起住过去帮她带孩子。

婆婆同意了这样的安排,但是又让儿媳妇给他们老两口生活费,儿媳妇满口同意,婆婆要多少她愿意给多少。

本以为接下来就一切顺利,可没想到婆婆却突然反悔说要在儿子的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因为怕儿媳妇离婚分财产。

看到这里我们都觉得太不可思议了,为什么大姑姐会一直住在弟媳妇家九年,这背后的原因其实与他们家的每个人都有很大的关系:

拎不清的婆婆

四个孩子三个离婚,先不去讨论这样的家庭教育是否有问题,只看婆婆在大姑姐这件事情的做法,就知道这家里的矛盾主要还是与婆婆有很大的关系。

①舍不得放手

婆婆心疼自己的女儿离婚一个人带孩子,所以想要女儿待在家里,娘家可以帮衬她,作为父母疼爱女儿这样的初衷是没有错的。

女儿在娘家住一两年或者两三年这都可以理解,但是一直住九年,俗话说“远香近臭”,这么多人住在一起肯定会有矛盾。

女儿已经成年,父母就应该要学会放手,不能只想着把子女都聚拢在自己身边,这样下去只会导致女儿越来越依赖自己,依赖娘家学不会成长。

②对待子女太过偏心

同样是子女,婆婆竟然愿意让儿子和儿媳妇搬出去住,也不愿意让女儿出去租房住,这样的做法太过偏心。

在对待子女时父母如果太过偏心,会导致其他子女心理不平衡,甚至会产生怨恨,从而引发更多矛盾。

③把儿媳妇当做外人

婆婆让女儿住在家里是心疼自己的女儿,却全然不顾儿媳妇心里的想法,主要还是因为婆婆一直把儿媳妇当作外人,所以不会在乎她的想法。

甚至为了防备儿媳妇,要在儿子的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儿媳妇都已经嫁进他们家,与他们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所以婆婆的这些做法才会让儿媳妇寒了心。

不知感恩的大姑姐

一个女人怀孕就离婚,孩子还没出生爸爸就不能陪在身边,这样的女人确实值得人同情。

但是如果一直把别人的同情和帮助当作理所当然,这样的人就是不懂得感恩。

自己在娘家心安理得地住了九年,怀孕都是弟媳妇出钱找的保姆,这样好的弟媳妇去哪找。

明知道弟媳妇不喜欢自己住在家里,弟弟和弟媳妇都要离婚了,还一直道德绑架弟弟为了媳妇,不顾姐弟之情。

这样的大姑姐真的很自私,只考虑自己从来不在乎别人的想法。自己学不会独立,什么事情都只想靠娘家帮忙给解决,难怪不受弟媳妇待见。

没担当的丈夫

作为弟弟,想要帮助自己的姐姐这个想法并没有错,但是错在对姐姐的无限包容,却伤害了自己的妻子。

作为儿子,想要孝顺父母,宁愿自己搬出去住也不想把父母赶出去,可能对于父母来说这个儿子确实很孝顺。

但是对于妻子,这个男人有太多的亏欠,没有担当,关键时刻不懂维护妻子,让她一直生活在这种压抑的生活环境。

一个家庭婆媳关系是否和谐,丈夫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这个男人只想着和稀泥,或者一味地偏向自己的母亲,这只会使矛盾越来越严重。

所以作为男人应该要勇于担当,有个问题想着该如何去积极解决,而不是一味地回避。

结语:

都说家是避风港,是休憩的地方,如果一个家庭关系乱七八糟,无论有多少物质财产,都是不幸的。

家里的每一个成员,都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张弛有度,不偏不倚。另外,无论嫁出去还是踏进家门的人,彼此相互尊重,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想的都是别人的不好,自己也不会获得真正的快乐。

另外,每个人应该懂得知足感恩,成全是最大的善良。

全国男生的发型会是什么样子呢?

话不多说,直接上图:

如果说这次疫情对哪个行业的男生发型影响最小,相信大家心中都会有个共同的答案——程序猿!

相信在疫情期间广大男同胞们一定有想剃度的冲动,毕竟头发长了形象受到严重影响,即便不出门自己照镜子也会很不爽,重点是头发长了非常不舒服,总感觉自己头挂着一堆杂草,总想用手把它撂下来,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有这种感觉?

大家有什么好的电影推荐?

一、热血类

《终极斗士》系列

影片讲述重量级拳击冠军文格·瑞姆斯因为被控绑架妇女而琅珰入狱,这里的世界是个与外面截然相反的世界,没有保护也没有公理,他要面临的不只是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更要面对监狱里的“拳击冠军” 威斯利·辛普斯的挑战,在这里展开一场特殊的“拳王争霸赛”。

《突袭》系列

影片片讲述了一支特警部队在黎明前突袭毒贩据点的故事。从头到尾一刻不停的打斗场面,拳拳到肉,看着带劲。

《暴力街区》

影片讲述了芝加哥一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被一名贫民窟的毒贩偷窃,于是由保罗·沃克饰演的警探与卧底(大卫·贝尔)深入贫民窟调查,最终揭露了一个被隐瞒多年的惊天大阴谋。

《疯狂的麦克斯》系列

影片讲述前公路巡警麦克斯(汤姆·哈迪饰)成为了费罗莎指挥官(查理兹·塞隆饰)战车的司机,并且带着五个女人横穿沙漠逃难的故事。

《通缉令》

电影讲述一位青年韦斯利所遇到的麻烦事,他有一个令人生厌的老板和一位经常忽视他的女友,直到他遇到了杀手福克斯,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紧接着韦斯利的父亲就遭到了谋杀,福克斯招募他加入进了一个秘密组织。

二、科幻片

《人猿星球》

影片讲述人类宇航员泰勒到达了一个人猿作为统治者的集权星球,在上面经历一系列的事情,最后发现星球真相的故事。

《普罗米修斯》

影片讲述一队科学家开展了一场惊悚的探险之旅,这一切将考验他们生理和精神上的极限,并让他们滞留在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那里他们会发现困扰人类已久的终极问题的答案,以及生命的终极之谜。

三、恐怖灾难

《异形》系列

影片讲述了一艘飞船在执行救援任务时不慎将异形怪物带上船后,船员们与异形搏斗的故事。

《怪形》

影片主要讲述了一群美国科学家到南极科考站遭遇一个可怕的不明异物,随时会被这个东西杀掉的故事。

《极度深寒》

影视讲述了一群在豪华邮轮上的人遭到深海怪物袭击,从而不得不拿起武器反击的故事。

以上影片都很适合剪辑,如果还需要别的类型电影的推荐,欢迎留言,我手里还有很多,可以一一推荐给你们!

怎么看待闪灵这本小说?

杰克·托伦斯是一名作家,为了摆脱工作上的失意,他决定接管一家奢华的山间饭店。那是一间座落偏僻,处处露着阴森之气的大屋,据说它的前一任管理者曾莫名地丧失了理智,并杀害了他的全家。但是杰克没有听从朋友丹尼的劝告,和妻子温蒂一起搬进了这幢饭店。他们制订了新的规矩,杰克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供自己创作的休息室。然而,诡异渐渐地从平静的表面浮现出来。杰克开始经常出入饭店的酒吧,寻找有关自己的过去,回忆脑海里那些血淋淋的画面;反常的事情终于无可避免地发生了……

许多看过这部电影的人都指责它是一部“垃圾”,看得观众莫名其妙。

的确,看这部片子需要做足很多功课,和《达芬奇密码》不同,后者从头到尾都有完整的逻辑推理,即使观众对宗教背景一窍不通,也能从这套完整的推理中想通大半。而《闪灵》是一部悬念设计十分明显,但是答案却极为隐讳的恐惧片,正因为它的答案和寓意的隐讳性,才使得它被无辜地冠以“垃圾”的恶名。

这部影片中最常出现的一个词就是“闪灵”,可以说,整部影片的故事情节都是围绕这个词来展开的。那么,究竟什么是“闪灵”呢?

“闪灵”一词是根据原著“shining”翻译而来。很多影评说,它在本片中是第六感的意思。这一点我不完全赞同。在反复温习了此片不下十遍之后,我给“闪灵”一词下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准确的定义——遥感能力。如我们所知,第六感通常是用于感应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或者是在危急状况下协助人们作出正确抉择的一种能力,更多地可以说是直觉。而遥感能力,既可以穿越未来,也可以重现已经发生的事。它决不等于单纯的直觉,它是由主观意念和客观环境相互刺激作用产生的,在某种程度上讲,它等同于潜意识的超前反应。

在大致了解了闪灵的意义之后,让我们将这部影片的各个细节从头温习一遍,值得一提的是片中多次运用到流动的拍摄角度,光影的效果非常出色。

影片开头是主人公Jack来到overlook hotel面试管理员的职位。负责人告诉了他1970年曾在这里发生过的一件惨案:上任管理员Charles Grady在冬天的某一天将妻子女儿砍死,并开枪自杀。

镜头切换,Jack的妻子Wendy和儿子Danny出场。一开始,Danny就提前知道了爸爸的面试将会成功,这是Danny的闪灵第一次启用。

而负责人带领Jack全家参观酒店的时候,Danny的闪灵第二次启用了。他在游戏室的门口看见了之前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双胞胎姐妹。带着疑问和一丝恐惧,在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面前,Danny提到了237房间。

紧接下来,导演以日记的形式将情节的发展展现给了观众。

1、a month later

Jack早上醒来,对Wendy说,自己对这个地方似曾相识。下午,Wendy带着Danny进入树篱迷宫嬉戏,而Jack身在其外,却从桌上的迷宫模型中看见了Wendy和Danny。

2、Tuesday

天气预报告知,丹佛市即将面临一场暴风雪。Wendy去告诉Jack这一消息,意在提醒大家早作准备,结果Jack说她打断了自己的写作思路大发雷霆。还订下了以后不得随便进入打扰他的所谓“新规矩”。

3、Thursday

这一天的事情特别简单,也尤为深刻,除了Wendy和Danny在雪地里嬉戏的身影,镜头长时间定位在Jack的脸上。他的眼神看起来呆滞而且诡异,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

4、Saturday

Wendy试图用无线电与外界联络,居然成功了。为了防止意外,她将无线电一直开着。而Danny第三次看见了双胞胎姐妹,更甚者,他看到了姐妹俩死时鲜血四溅的惨状。Danny的闪灵第三次启用,它告诉Danny,他所看到的都不是真的。

5、Monday

Danny和Wendy看着电视,Danny提出要去房间拿自己的消防车。Wendy让他不要吵醒爸爸。而当Danny轻手轻脚进入房间,却发现Jack并没有休息,而是呆坐在床沿。Jack将Danny抱起来,跟他说了一些话。Jack反复的强调自己有多爱Danny。这一段可能是整部影片中唯一让人稍感温馨的画面了,尽管Jack的说话方式和面部表情越来越让人感到诡异可怖。

6、Wednesday

Danny在酒店走廊上玩,突然一个球滚到了他的面前,他抬起头,看见他一直深为害怕的237房间不知道被谁把门打开了,好奇心驱使,他还是走了进去。

此时正在检视锅炉的Wendy突然听见Jack发狂的大叫。她跑过去,叫醒了恶梦中挣扎的Jack。Jack告诉她,“我刚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最可怕的梦,我梦见我杀了你和Danny,而且,不只是杀了,我还把你们切成一片一片……”这个时候,Danny从外面走进来,不发一言。Wendy感到困惑,走近他却发现Danny的脖子上有一大片被人掐伤的淤痕。Wendy联想到几年前Jack因为醉酒失手将Danny的手臂扯脱臼的事情,不由得怒从中来,大骂了Jack。

Jack在困扰和烦躁中走进了酒店了舞厅。此时的他,迫切需要酒精来麻醉自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即使付出我该死的灵魂”,而他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了酒保Lloyd站在他面前,几杯酒下肚,Jack体内淤积的愤怒和委屈终于爆发了。他指责Wendy和Danny对他的人生和前途造成的影响,且一发不可收拾。

正在这时,Wendy惊慌失措的跑来告诉他,237房间有个疯女人,她才是掐伤Danny的凶手。Jack走进237房间,看到了一个全裸的女人从浴缸里走出来,亲吻他,Jack开始跟她亲吻,却在镜子里发现怀中的女人竟然是一具可怕的腐尸。他失魂落魄地跑出来,却向Wendy隐瞒了一切。

与此同时,同样有着闪灵的黑人厨师Dick预感到酒店将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于是开始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与Jack一家取得联系。

Wendy要求Jack带着她和Danny下山,Jack变得异常愤怒。他拂袖而去,再一次来到舞厅的吧台买醉。

此时的舞厅正在举行一个盛大的聚会。Jack端着酒杯,被一个侍者撞倒,身上泼满了蛋酒。侍者在洗手间里为Jack小心的擦拭,无意中透露给Jack,自己的名字叫做Delbert Grady。Jack马上若有所悟,他质问眼前这名侍者,是否就是前一任那个杀死妻女的管理员。侍者起初矢口否认,但在Jack的一再坚持下,最终承认。并且,他告诉Jack,Danny正试图用他的闪灵引领陌生人来到酒店,当然,这个陌生人就是一直设法联络他们未果,决定亲自上山查探的黑人厨师Dick。

此时Danny突然怪异地叫着一个词“redrum”。Jack切断了无线电,破坏了下山用的雪地车。

7、8:00am

Wendy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决定就是否下山的问题找Jack最后一次摊牌。她手持棒球棍,小心翼翼地走进Jack日常工作的大厅,却发现Jack这段时间以来所有的作品——一大叠纸上,用不同的格式重复着一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就字面上的意思是:无休无止的工作让Jack了无生趣)。同时另一间屋子的Danny再一次在卫生间的门上看到了鲜红的“redrum”。Wendy又惊又怕,Jack仿佛一个幽灵一样突然从她背后出现了。Jack开始对Wendy步步紧逼,质问她为何从不考虑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在争执中,Wendy用球棍击昏了Jack,并把他锁进了贮藏室。

8、4:00pm

Wendy发现无线电和雪地车都被破坏了。正苦思下车办法,突然Danny再一次大叫“redrum”,Wendy从梦中惊醒,发现Jack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储藏室跑了出来,此时正在疯狂地砸着卧室的门。吓得魂不附体的Wendy情急之下将Danny从卫生间的窗户塞了出去,而她自己却无法通过。Jack终于将浴室的门砸开了,Wendy无奈之下用刀割伤了Jack的手。此时Dick已经来到山上,Jack将注意力转向了攻击Dick,Wendy终于幸免于难,从卧室里走出来开始寻找Danny。此时Wendy看到了种种异像:身穿露屁股熊装为一个白人KJ的男子;舞厅里铺天盖地的骷髅头,以及头破血流,饮着血酒的侍者。Wendy拼命跑出了酒店,在Dick开来的雪地车前,她看到已经和Jack周旋了一大圈,从树篱迷宫里跑出来的Danny,母子二人拼命的爬上雪地车,终于在Jack找到他们之前逃离了这块是非之地。而Jack则在当晚冻死在迷宫。

即使你在反复多次观看这部影片之后,我相信,你也同样还有一肚子的疑问。我说过,一部好的恐惧片,必须具备的元素就是成功的悬念设置。也许你会说,但是这部影片,很多疑问都没有办法解决呀?嘘!千万不要这么说,否则我相信,库布里克这只狡猾的老狐狸正在天堂里偷偷地嘲笑我们呢!我不敢说我已经100%看懂了每一个细节,但至少关键性的部分,我自忖还能够为各位答疑。其实要看懂本片并不难,只要你掌握其中的三个关键环节:

其一、了解美国当年从西进拓荒运动到印第安人大屠杀的历史背景。我大致搜索了一下,这两件大事起讫的事件大致都在19世纪初到19世纪末。美国通过这两项大的运动,甩掉了一穷二白的帽子,从此踏上世界强国之列。

影片开始的时候,酒店的负责人就提到,酒店的地基是当年印第安人的墓地,甚至在修建的时候还遭到过攻击。而在19世纪,正值西部拓荒运动和种族灭绝政策进行,到了20世纪初,也就是酒店竣工之时,这两项运动均已基本结束,可想而知这富丽堂皇下面掩埋了多少印第安人的累累白骨!

有的影评认为,Jack是受到了死去的印第安人的诅咒,借杀掉自己的亲人来对美国白人展开报复,当然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我的观点是,Jack实际上是当年西部拓荒运动中西进的殖民者的缩影,而他的妻子和儿子,可以看作是当年惨遭杀戮的印第安原住居民的写照。为什么呢?影片中有一个最明显的提示:影片开始,Jack驾车载着妻儿前往酒店的途中,谈到曾经有一批“蓬车时代的殖民组织多纳”,葬身于这一带山脉的白雪之中,我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蓬车时代”究竟做何指?但是看到最后,Jack第一次去舞厅的吧台买醉的时候,曾经对酒保Lloyd说过两句话,一句是:“白人的使命是……”,另一句是:“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我回来了……”很多人可能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两句话,尤其是后一句,最初我反复不得其解,不明白为什么突然扯到“货车”?而且还在上面呆了5个月?后来我试图从货车这个单词“truck”上寻找答案。查了英汉词典,truck其中一解是敞篷的卡车,至此,我便恍然大悟,这与片头所说的“蓬车时代”是不谋而合的,只不过翻译者没有联系上下文,前后翻译并不对称,才造成了一个理解的误区。明白了这一点,再上网查询一下,很容易发现,所谓的“蓬车时代”实际上是美国西部拓荒运动的代称,由于那个时代西进的拓荒者,大多喜欢使用敞篷卡车作为交通工具,故而有此一说。

如此届时,相信观众已不难理解为何我说Jack所代表的是当年西进的殖民者。但是,他本身最初只不过是一个作家,一个事业颇不得志的作家,为何会突然转变成殖民者的缩影呢?这就是第二点我要说的。

其二、影片中到底有哪些人拥有闪灵?

当然,肯定很多人认为我这个问题白痴,当然了,影片中很明白地告诉我们,Jack的儿子Danny和黑人厨师Dick都拥有闪灵。这当然不错。但是我所要说的,是影片中隐藏得比较隐讳的两个拥有闪灵的人物。

首先,如果观众仔细地看过影片至少三遍以上,或者仔细地推敲过我上面所温习的影片细节,不难发现如下几个悬念:为什么Jack从桌上的模型就能感觉到他们母子身在迷宫何处?为什么在出事前一天,Jack做梦竟然会梦到自己杀死了妻儿而第二天他就真的开始追杀他们?为什么Jack去舞厅买醉的时候他能够看到酒保而Wendy却不能?为什么Jack走近237房间会看到那具实为腐尸的裸女?以及为什么Jack第二次去舞厅会遇到Grady?对!Jack has the shinning too!而且他的闪灵是这部影片中运用地最为频繁和强烈的。前面已经说了,闪灵是一种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交互刺激的产物,顾名思义,闪灵能力的强弱和这二者的影响程度是成正比的。现在,让我们基于这样的理解,再来分析Jack从入住到发狂的全过程,就很顺理成章了:

Jack最初是一个收入低微的教师,生活所迫不得不转行当了作家,而经济情况入不敷出让他被迫受聘为酒店管理员。他渴望在这5个月与世隔绝的安静生活里找到灵感,写出一篇好的作品。而在生活上,似乎Jack无论怎么样努力,也始终无法成为一个好的父亲,就像他对酒保Lloyd抱怨的那样:“只要我还活着,那个婊子……她就不会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情。”,很显然,由于几年前酒后无意中对儿子Danny的伤害,妻子Wendy一直铭记在心,并常常借此打击他做为一个父亲的责任心和自信心。表面上,Jack为了维持家庭的和睦以及儿子的信任,他尽力戒酒,5个月来没有沾过一滴酒精,然而实际上,Wendy不断揭他疮疤,已经深深地伤害了他的自尊。加上事业上的不得志,他的心理实际上已经异常脆弱。值得一提的事,他强调他“5个月”没有沾过酒精,又说“在货车上过了备受煎熬的5个月”,上下联系可以感觉到,实际上此时Jack已经逐渐在预先接受了“多纳组织”以及“酒店的地基是印第安人的墓地”这两个客观提示下逐渐潜移默化了。

作为一个男人,在事业和家庭均不如意的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来自亲人的抚慰。但是很明显,就这一点而言,Wendy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妻子。她不知道呵护Jack摇摇欲坠的自尊,反而有意无意的打击他。她在看到Danny脖子上的伤痕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声责骂Jack而不管真相究竟如何,同时,她也不懂得丈夫的压力是如何之大,而她应该如何去帮助他来缓解。在出事之后,她一再致意要求Jack带她们母子下山,正如Jack所说:“你有没有考虑过哪怕是一分钟?考虑过我对雇主的责任?考虑过我的前途?”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的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个妻子,她的行为无疑为Jack心理的崩溃打了一针催化剂。

Jack第一次走进舞厅,便是在Wendy不容分辨误解的前提下。这时候的他,心里异常愤怒和痛苦,得不到家人的谅解,前途渺茫,加上之前早已接受过的两个提示,他看到了Lloyd。此时的他,迫切希望能用酒精麻醉自己,希望有人来分担他的无助。但这时候他心里还尚存一线理智,所以Lloyd仅仅是按照他心里所希望的那样,给了他两杯酒,并没有向他提到其他。Jack内心还是渴望家人的支持,心存幻想,他走进237房间看到的美女变成腐尸,实际上是一个希望破灭的过程。当然另一个因素是,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之前负责人给他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在此杀妻女的心理暗示。

而当他第二次走进舞厅,是和Wendy为了下山的事情大吵一架之后摔门而去。此时的他,对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已经完全绝望。他的心里除了愤怒还是愤怒,因此这一次他看到了Delbert Grady。这说明,此时他对妻儿的感情再也无法和他心里积压已久的不满相比了。Grady告诉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想要逃离酒店的做法,必须“改正他们”。很明显,此时对于Jack来说,妻儿越要逃离酒店,就是越想毁掉他的前途,越想挑战他作为丈夫和父亲的尊严,因此必须像Grady那样,及时阻止他们。

正如Wendy发现Jack手稿上的那句话: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过重的压力使得Jack一直面临崩溃的边缘。然而为时已晚。Jack的潜意识已经转变成了一个一心想要维护自己尊严,为自己赢得前途和荣誉的“西部殖民者”,妻子和儿子在他眼里已经成为障碍,他的心灵已经彻底裂变异化了。

除此之外,Jack在影片中其他的地方也不断表现出他的闪灵,从最初他觉得这个地方“似曾相识”,这时他的闪灵还很模糊,不是特别强烈,是因为他还未受到大的刺激,到后来看到酒保,看到Delbert Grady,看到裸女……随着他受到的刺激越来越大,他的闪灵也越来越强烈。

影片中另一个隐蔽的拥有闪灵的人物,便是Jack的妻子Wendy。实际上,Wendy的闪灵是很弱的,只是在最后一刻,受到丈夫发狂的巨大刺激,她才能够看到那些怪异的景象。

其三、库布里克的文字游戏

库布里克的确够狡猾,他在影片中好几个地方玩弄了文字游戏,将情节变得更加神秘复杂:

Charles Grady & Delbert Grady

不知道观众有没有注意过,酒店负责人提到过的前任管理员叫Charles Grady,而后来出现在Jack面前的那位却叫Delbert Grady,这个细节告诉我们,Delbert Grady、Lloyd或者是舞厅的一大群人,他们都不是鬼,而是Jack在无数的心理暗示下潜意识中出现的人物;鬼是不会弄错自己的名字的,只有潜意识的产物才具有这样的不确定性。所以Jack第一次看到酒保,就马上叫出了他的名字Lloyd。

2、redrum

这个单词在影片中总共出现了三次,都是在Danny口中或脑海中出现的。我想绝大多数观众应该都没有注意到这个词,或者即使注意到了,也不知所云?因为这个单词没有字幕翻译,只能靠观众基于自己对影片的理解去解释。从这个单词出现的次数和场合来看,它肯定是有特殊意义的。究竟是什么呢?

最开始,我尝试用拆词法,有两种拆法,可以拆成red+rum,也可以拆成re+drum。Rum有酒或者古怪的意思,但这样字面意义说不通,而后者可以解释成“重复敲打”,但这样发音又和影片中不相符。直到我第4次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走入了库布里克的文字陷阱。

不知道观众注意没有,Danny脑海中出现的,以及他写在浴室门上的“redrum”,其中后面“drum”四个字母是左右颠倒的,这提示我们什么呢?对!把“redrum”这个单词倒过来看!是什么?——murder!谋杀!这样意义就相当清楚了。“re”两个字母没有倒写,可以理解为这两个字母需要强调,这样再联系起来就是“re-murder”!再次谋杀!Danny的闪灵实际上还不是特别强烈,因为他在出事之前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只是长期以来和Tony交谈的习惯使他自发地运用闪灵去遥感某些即将发生的事。

理解了上面我说的三点,你是否觉得这部影片不再那么难懂了呢?当然,一些小的疑问也能够相应解释了:

Danny脖子上的伤痕可以归结为他们一家三口闪灵的共同作用:Jack心里早有了“前任管理员惨案”的暗示,Danny之前受到了“237房间发生过不好的事情”的干扰,而Wendy基于早几年Jack对Danny的伤害,因此她看到了Danny脖子上的伤痕。

Jack被Wendy关在储藏室里,他是怎么出来的呢?the shinning!正如影片开头黑人厨师和Danny的对话:“有很多人拥有闪灵,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更不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闪灵的力量有多大呢?还是那句话,看主观意识和客观环境的刺激程度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37房间的解释,很多影评认为。237这个数字代表的意义是美国对印第安人237天的屠杀。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史料记载,美国的种族灭绝政策前后持续了大约一个世纪,短短237天,绝对不可能让3000多万的印第安人口锐减到不足80万。

这部影片自问世以来,就被奉为世界恐怖片之最。编剧构思之精巧绝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起码毫不夸张地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还没有任何一部同类电影能够超越它的成就。同时,这部影片的拍摄手法也极为出彩,影片中多次运用了流动跟进的镜头,以及小孩的视角,尤其是Danny骑车经过237房间时,那一个仰视的镜头相当出色,将恐惧紧张的气氛烘托到一个高潮。此外,周围环境光与影的流动效果本身也给了观众一种诡异凄冷的气氛。

有人说,看这部影片,实际上就是看一个男人的毁灭过程。也有人说,是一部变相的印第安人血泪史。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部好的影片,它的寓意绝对不会停留在粗浅的某一个层面。即使看一万遍,也能有新的感触。何必强要将它原本的感染力削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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