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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拒,不可抗力的爱周几播出?
泰剧《无法抗拒的爱》于2021年10月4日在泰国播出,由苏查拉·玛娜英,塔纳·罗坤宋巴,那·特哈沙丁·那·阿育他亚,塔纳本·万罗西力侬,巩琶淞·对贤格拉,帕查娜·塔布彤等主演,是一部剧情、爱情类型的泰国电视剧欢迎在线观看由苏查拉·玛娜英 塔纳·罗坤宋巴 那·特哈沙丁·那·阿育他亚 塔纳本·万罗西力侬 巩琶淞·对贤格拉 帕查娜·塔布彤 等主演的泰剧《无法抗拒的爱》,
不可抗力三部都叫啥?
1、《不可抗力:他的秘密》
《不可抗力:他的秘密》是由狮子鱼、新片场、奇树有鱼和智顶互娱联合出品的网络电影,新片场独家发行,青年导演孙承志执导,孟瑞、王博文主演。
该片改编自蓝淋的同名小说,讲诉了一段被孤儿院从小收养的舒念,后被谢氏集团的大少爷谢炎领养,在谢家长大,一路上所经历的爱情、亲情的悲情故事。该片于2016年6月28日全网上映。
2、《不可抗力:爱上你》
《不可抗力:爱上你》在2017年8月正式上映,故事讲述经过了一番波折,谢炎和舒念总算化解了误会,重修旧好,然而,谢炎很明确的感受到,舒念对自己的态度改变了,曾经的亲密无间再也不在,取而代之的是遮遮掩掩的欲言又止。一次偶然之中,舒念和名为柯洛的男子相遇了,和舒念一样,柯洛也是在孤儿院长大的,相似的经历很快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3、《不可抗力:世纪末暑假》
《不可抗力:世纪末暑假》是由狮子鱼、出品的网络电影,是《不可抗力》的第三部电影,该片讲述了谢炎与舒念将举行婚礼,作为好友的达内心纠结而痛苦,因为她对谢炎的感情已发展成了刻苦铭心的爱情,而这份爱二人只能默默隐藏。
不可抗拒的拒什么意思?
不可抗拒: 是指不可以违抗某个人的话或指令,要按照他的意思去做。或指不能避免的自然灾害等。也指没有可能,没办法拒绝。 编辑本段常见现象 一般而言,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不可抗据现象通常包括:暴雨、地震、泥石流、台风、战争、内乱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事件。
不可抗力因素铁路退票规定?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铁路退票是可以到全国任何一个车站窗口进行全额退票了。
为什么刑法书上说与人无关的自然灾害等?
题主的问题应该是源自于高铭暄、马克昌主编的《刑法学》教材(第七版)P117页中,不可抗力事件具有三个特征:(1)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与人无关的自然灾害等不属于刑法上的不可抗力事件……
如何理解这句话呢?
一、不可抗力事件的概念
刑法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由于缺乏罪过(故意或过失)而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特别注意:不可抗力事件是针对行为人的行为而言的。刑法法条可以佐证。
《刑法》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例如,甲、乙逛街,甲突遇他人冲撞,身体瞬间失去平衡,倒向身边的乙,砸落乙手上拿的贵重手机,手机掉地上摔毁,这就是一起不可抗力事件,甲的行为虽然导致乙的贵重手机毁损,但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又如:锅炉工上班期间遭遇他人入室抢劫捆绑,歹徒离开后,锅炉工无法挣脱捆绑,不能给燃烧的锅炉加水,导致锅炉干烧爆炸,死伤数人,财产损失数十万。对于锅炉工来说,对自己不履行加水义务的作为会导致事故发生,在主观上是有所预见的,但因身体受到外力强制,不能履行加水的义务,不是由其本意决定的,而是由不可抗力决定的,所以不认为是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一起不可抗力事件。
二、不能抗拒的原因来源
不可抗力是由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因而在理解不可抗力的时候,关键是要正确地界定
不可抗拒的原因。我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在特定的场合下,非人力所能抗
拒的力量,它包括自然力和非自然力的强制。自然力通常有:(1)机械力量;(2)自然灾害;(3)动物的侵袭等等。自然力主要是指人力的作用。由于这些自然力和非自然力的强制与作用,致使行为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无能为力,不能加以阻止或排除。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和处理
1、客观有损害结果:行为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也就是对刑法保护的法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具体表现如致人伤亡或者造成财产损毁等;
2、主观无罪过:行为人造成损害结果,不是因为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行为人不能抗拒的原因。所谓不能抗拒的原因指的是行为人不能控制或者超出其控制能力的原因。
3、处理:成立不可抗力事件,以无罪处理。
离开了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便不能视为人的行为。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是不可抗拒,即行为人受到一种外力的冲击或者限制,或者遇到了一种不可克服的困难,无法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超过了“行为人”的意志所能支配的范围,因而不能认为是“行为人”的行为。既然不是“行为人”的“行为”,当然也就不能让“行为人”对这种“行为”负担刑事责任。(参见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344 — 345 页。)
如果损害结果是由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就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应按相应的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处理。
四、为什么说与人无关的自然灾害等不属于刑法上的不可抗力事件
先搞清这个问题,刑法惩罚什么?危害行为!没有危害行为就没有犯罪,就没有刑事责任和刑罚。
与人无关的自然灾害,在高铭暄、马克昌主编的《刑法学》(第七版)P117页中述及的语境下,指的是自然灾害直接导致了损害结果,是一个客观事件,不是一个人的行为,不是刑法惩罚的对象,刑法只惩罚人(包括单位),不惩罚自然。
如上述,自然灾害可以成为不可抗拒的原因来源,自然灾害是一个客观事实,或者说是一种现象,但自然灾害本身不是一个刑法意义的行为。自然灾害作用于人身上,促使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才能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重点,行为才是刑法评价的对象,行为是否被行为评价为不可抗力事件。
例如,消防队员接到火警赶往火灾现场救火,拒火灾现场200米的地方遇到公路塌方,道路完全被阻断,消防队员无法履行救火的义务,火灾事故致死伤数人。这里,公路塌方是一个自然灾害,导致公路毁损,但公路塌方不是被刑法所评价的对象。消防员不履行救火义务,是一个不作为的行为,可以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消防员不作为行为才是刑法上的不可抗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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